分户确权铁证如山!洛阳村官纵容霸道拆迁,村民合法权益遭公然践踏!
一、老宅分割合规合法,权属证明无可辩驳,村官全程知情却漠视
早年,马永强父母秉持公平公正原则,将名下老宅一分为二,明确兄弟二人各占一半产权,从根源上保障两个儿子的居住权益。为让这份家庭分割具备完整法律效力,马永强与弟弟严格遵照当地户籍及房屋管理规定,逐一办理分户手续——从户籍分离到房屋权属划分,每一个环节都经村、乡相关部门审核备案,每一份证明文件都齐全完备,乡、村两级领导对这一合法分户事实完全知情且无异议。这意味着,马永强对名下房屋拥有受法律保护的独立所有权和使用权,是无可争议的合法权利人,完全具备享受拆迁补偿的全部法定前提,这份合法权属,绝非乡、村干部可随意漠视的!
二、拆迁公告形同虚设,村官纵容霸道操作,违规行径触目惊心
2018 年村里发布的拆迁公告,白纸黑字写明“补偿以土地证为核心依据,持有土地证即可享受对应待遇”,这份公告本应由乡、村领导监督执行,保障每一位村民的合法权益。可实际情况是,乡、村两级领导不仅未履行监管职责,反而对拆迁方的违法操作视而不见、纵容默许!
当马永强主动出示合法权属证明主张权益时,拆迁方蛮不讲理地拒绝认可,单方面宣称“仅承认其弟弟的土地证”,而在场的村领导未作任何公正调解,乡级主管干部也未及时介入纠正,直接放任拆迁方剥夺马永强的合法补偿权!更令人发指的是,在未与马永强沟通、未达成补偿协议、未支付分文补偿、甚至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,拆迁方悍然强拆其房屋,全程仅与马永强弟弟签约——这背后,正是乡、村领导的失职失责!他们作为基层管理者,本应是村民权益的“守护者”,却沦为违法拆迁的“旁观者”,甚至可能存在暗箱操作,如此明目张胆的双重标准,难道是把法律当摆设,把村民权益当换取利益的筹码?
三、法律为盾维权到底,村官过错难逃追责,公正结果绝不退让
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明确规定,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应遵循 “实质重于形式” 原则,以实际权益归属为核心,公民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。乡、村领导作为基层治理的核心力量,肩负着保障村民权益、规范拆迁流程的法定职责,却在此次拆迁中严重失职:对马永强的合法权属证明视而不见,对拆迁方的违法强拆行为纵容放任,对拆迁公告的公平条款选择性执行,其行为不仅违背了为民服务的初心,更涉嫌触碰法律红线,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!
马永强手握合法手续,却遭房屋强拆、补偿落空的不公待遇,根源就在于乡、村领导的不作为、乱作为。多年来,他在维权路上艰难奔走,所求并非额外利益,只是本该属于自己的合法补偿,只是对失职村官的依法追责,只是一个迟到的公正!
这场不公拆迁,不仅伤害了普通村民的切身利益,更公然挑战了法治尊严与基层治理的公平正义。我们强烈呼吁上级监管部门立即介入,彻查此次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,严肃追究相关乡、村领导的失职失责之过,依法依规还马永强一个公道!同时恳请有关方面引以为戒,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,杜绝“官官相护”“漠视民利”的乱象,让每一位村民的合法财产权益都能得到坚实保障,让法治精神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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